湖科党发〔2016〕10号
各党总支、党群各部门,各教学院(部)、行政处(室)、科研单位、直属单位、附属单位:
党委研究决定:
方高文同志任学校办公室主任,免去其组织部副部长职务;
汪虹同志任资源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常务副书记(正处级),免去其资源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刘之杨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常务副书记(正处级),免去其思想政治理论课部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16年1月22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
特此通知。
中共湖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