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科党发〔2016〕7号
各党总支、党群各部门,各教学院(部)、行政处(室)、科研单位、直属单位、附属单位:
党委研究决定:
高焕清同志兼任党委宣传部部长;
商文斌同志任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免去其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职务;
韩冰华同志任人事处处长兼组织部副部长,免去其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职务;
曹祥海同志任图书档案党总支书记,免去其党委宣传部部长职务;
黎鸿翔同志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免去其咸宁湖科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职务;
徐启刚同志任发展规划处处长,免去其人事处处长职务;
李忠明同志任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免去其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院长职务;
祝敏鸿同志任招生就业处处长,免去其继续教育学院院长职务;
石正义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免去其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胡俊超同志任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免去其经济与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佘斯勇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免去其学报编辑部主任职务;
徐志清同志任咸宁湖科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免去其基建管理处处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湖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6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