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学院医学部2023年度卫生系列职称推荐评审结果公示 |
发表时间:2023-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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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科技学院2017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公示 |
根据《教师资格管理条例》及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经校教师资格认定委员会初步认定,以下47位同志符合申请高校教师资格条件,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对申请人资格有异议,请与校纪委监察处或人事处联系。公示时间:10月16日---10月23日,联系电话:8338002,8338007。 公示名单见附件 |
附件【.xls】 |
发表时间:2017-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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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8年度春季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要求,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须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以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由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委员会委员组成测试专家进行考核,专家小组听课后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考察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评分,并根据评判结果填写 |
附件【.xls】 |
发表时间:2018-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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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科技学院2018年春季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情况公示 |
根据《教师资格管理条例》及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经网上申报、资格审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委员会拟同意以下58位同志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对申请人资格有异议,请与校纪委监察处或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8338002,8338007。公示时间:4月20日---4月25日。 公示名单见附件 |
附件【.xls】 |
发表时间:2018-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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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马上开始,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范围为我校在职教师及附属医院符合条件人员。 二、网上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及流程 春季:3月21日至4月3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7:00—24:00。申请对象:校内在职教师、辅导员及附一、附二医院符合条件人员。 秋季:9月25日至10 |
发表时间:2018-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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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认定教育教学能力面试、试讲表(附件一) |
教师认定教育教学能力面试、试讲表(附件一) |
附件【.doc】 |
发表时间:2018-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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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 |
经我校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申报2017年度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通过评委会评审,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10月17日下午下班前向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监督委员会或人事处如实反映。联系电话:8338002(监督委员会),8338007(人事处),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一、正高(10人) 教 授:赵正据 陈生安 郝汉舟 徐新创 李爱国 方卫兵 主任医师:张晓斌 |
发表时间:2017-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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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开展高校教师资格证有关信息核查的通知 |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所有授课的教师必须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现对全校教师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情况进行摸底和清查,人事处对各位教师的资格证情况进行了统计,请各个学院对照人事处初步统计的结果做好以下自查工作: 1.对表1的教师资格证证书的相关信息进行检查,红色信息是教师资格证书号码明显有误,如其它未标识信息如有错误,请一并对应表格信息将正确内容 |
附件【.docx】 |
发表时间:2018-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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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相关材料审核情况公示 |
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经二级单位初审后,人事处已会同科研处、科技产业处、教务处、学工处等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审核,现将今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基本信息、教学、科研等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对公示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合或有异议的老师请于2021年12月10日下午16:00前统一到人事处进行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0日。 人事处 2021年12 |
附件【.xlsx】 |
发表时间:2021-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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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享受咸宁市政府特殊津贴、市高层次人才推荐人选公示 |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咸宁市政府特殊津贴、市高层次人才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咸人社函【2018】52号文件精神,经基层单位推荐,学术委员会评审,学校党委委员会研究,拟推荐我校马萍为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朱晓明为市高层次人才人选,广大教职工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2018年7月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纪委监察处或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并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时间 |
发表时间:2018-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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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类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 |
关于开展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分类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省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人事处(人力资源部): 为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改进和完善人才评价机制,今年将开展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类评审改革试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 |
发表时间:2017-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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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北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的通知 |
关于印发《湖北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的通知 鄂职改办[2013]118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省直有关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处(人力资源部): 现将《湖北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原评审条件即停止执行。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
发表时间:2017-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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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北省实验技术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的通知 |
关于印发《湖北省实验技术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的通知 鄂职改办[2013]124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省直有关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处(人力资源部): 现将《湖北省实验技术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原评审条件即停止执行。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 |
发表时间:2017-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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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北省图书、资料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的通知 |
关于印发《湖北省图书、资料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的通知 鄂职改办[2013]130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省直有关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处(人力资源部): 现将《湖北省图书、资料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原评审条件即停止执行。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 |
发表时间:2017-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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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职称自主评审政策解读 |
高校职称自主评审政策解读 省职改办 2017年7月 一、2017年能否开展实验技术系列正高职称申报评审? 高校职称制度改革将目前未设置正高职称的实验技术设置到了正高级。因国家和省里还未出台正高级实验师申报评审条件,今年我省暂不能开展实验技术系列政高职称申报评审。待国家和省里出台标准后方可开展申报评审工作。 二、资历能否破格?是否需要到省职改办办理破格手续? 有自主评审权的高校结合本校岗位管理 |
发表时间:2017-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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