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学院实验技术人员管理办法(试 行)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19日 16:34        点击:[]

湖北科技学院实验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试 行)

湖科人〔2016〕20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实验技术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建立一支高水平的实验技术队伍,提高实验室教学质量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木水平,实现实验技术人员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实验技术人员的配置

第二条 实验技术人员的配置必须适应学校学科发展的需要,以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时数和参加实验的学生数为依据,合理设定实验技术人员岗位数,充分发挥实验技术人的作用。

第三条 实验技术人员的配置应按照教学、科研、管理的不同类别,形成比例合理的高、中、初级层次结构。从事实验技术工作的人员原则上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第四条 要选拔政治思想好、学术水平高、技术能力强的实验技术人员担任实验教学与科学研究的带头人,充分发挥他们的骨干作用。实验室主任应具备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第五条 鼓励教师参与实验室建设,教师参与实验室工作要保持相对稳定。

第六条 设备管理员应由懂业务、责任心强、有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并与学校管理部门密切配合,搞好管理工作。

第三章 实验技术人员的任务

第七条 在教研室主任和实验室主任的领导下,按岗位职责完成教学、科研及管理任务,具体任务如下:

(一)承担和指导实验课教学工作,批改实验报告。积极开展实验课教学改革,逐步由传统的“验证性实验”向综合性、设计性、研究创新性实验转变,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着力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以提高教学质量。

(二)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维护,确保实验设备完好,保证实验课教学的顺利进行。

(三)负责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做到账、卡、 物相符。

(四)积极开展实验技术研究和科技服务工作,提高现有设备使用效率。

(五)认真填写实验室日志,做到工作有计划、实施有记录、检查有依据、总结有资料。

第四章 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第八条 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负责编写实验室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二)领导并组织完成实验室下列工作任务:

1.根据学院教学计划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实验室要完善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等教学资料,安排实验指导人员,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2.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实验室应当吸收科学和教学的新成果,更新实验内容,改革教学方法,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根据承担的科研任务,积极开展科学实验工作。努力提高实验技术、完善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以保障高效率、高水平地完成科学实验任务;

4.实验室在保证完成教学或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

5.完成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计量及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开展实验装置的研究和自制工作;

(三)搞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严格执行实验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领导本室各类人员的工作,制定岗位责任制,负责对本室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 。

(五)负责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责直接责任。

(六)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开展评比活动等。

第九条 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一)负责制定实验方案、设计实验方法,编写实验大纲、实验讲义和指导书,开展实验课题的研究,及时更新实验内容。

(二)认真备课,做好课堂指导,保证实验教学质量。

(三)认真查阅学生实验数据,批改实验报告,组织学生实验课成绩考核。

(四)参与实验室管理和建设,并发挥骨干作用。

(五)参与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与功能开发工作,承担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计量及标定工作。

(六)首次开出的实验,指导教师要进行试做,并做好试做记录。 首次上岗指导实验的教师须试讲通过后方可上岗指导实验。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条 实验技术高级职务岗位职责

(一)熟悉本学科实验领域国内外学术和技术动态,提供学术和技术指导。

(二)根据本学科实验室发展要求,提出实验室建设方向,制定实验室发展规划,拟定教学和科研实验方案。

(三)积极开展实验课题的研究,及时更新实验内容, 编写实验讲义和指导书。

(四)负责指导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引进、验收、安装调试和技术开发工作。

(五)掌握先进的实验技术手段,承担和指导实验装置的研制及有关仪器设备的改造工作, 解决本学科实验技术中的疑难问题。

(六)指导中、初级实验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和学习 。

(七)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实验室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 实验技术中级职务岗位职责

(一)根据实验室的教学和科研任务,安排好计划,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参加编写实验讲义和指导书, 努力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实验技术水平,上好实验课。

(三)拟订有关实验室建设方案和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配置方案,不断更新实验内容,改革实验方法,提高实验课质量。

(四)承担实验室有关技术开发工作,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保养、维护、故障诊断和排除工作。

(五)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地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共同做好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  

(六)组织和指导初级实验技术人员的业务工作和学习。

第十二条 实验技术初级职务岗位职责

(一)努力掌握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实验技术水平。

(二)做好实验教学的准备工作,掌握有关实验的基本原理。

(三)承担实验教学的辅助工作, 注意实验方法的改进和质量的提高。

(四)做好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参加仪器设备的维修、 参与实验方案的设计和一般实验装置的改进与研制, 做好仪器设备、低值耐用品等的账、物管理工作。

(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实验室其他人员共同搞好实验室各项工作。

第十三条 实验技术工人的岗位职责

(一)熟悉实验室有关仪器设备的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做好经常性的保养和维护工作。

(二)经指导能完成教学实验、科学实验的准备工作和有关实验辅助工作,初步掌握常规的实验方法和步骤。

(三)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调动,遵守纪律,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

(四)努力学习科学技术、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本领。

(五)认真做好实验室日常管理和安全卫生工作。

(六)完成实验室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五章 实验技术人员的管理

第十四条 从事实验技术工作的人员除应具备第三条规定的学历外,还需专业对口。

第十五条 实验室人员的补充应以学校年度编制核定数为依据,纳入进人计划。其调入、校内部门调整或调出的审批程序均按《湖北科技学院人员调配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为保证实验技术队伍的稳定性,一经确认实验员身份, 5年内不得调换岗位。

第十七条 实验技术人员晋升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非实验技术人员不能晋升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第六章 实验技术人员应遵守的制度

第十八条 实验技术人员应遵守如下制度:

(一)遵守学校的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送到、不早退,上班时不在实验室干私活。

(二)遵守教学管理制度,按计划完成实验教学任务。不得私自减少学时,改变实验教学内容。

(三)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四)遵守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第七章 实验技术人员的考核与奖惩

第十九条 实验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依据《湖北科技学院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意见》执行。

第二十条 实验技术成果奖的申报与评审工作与学院科技成果评奖同步进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优秀实验技术人员予以表彰与奖励。

第二十二条 对于实验技术人员违反学校管理规定和管理制度的,按学校有关制度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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