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6-07-04 点击数:
湖科党发〔2016〕42号
关于彭劲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群各部门,各学院、行政处(室)、科研单位、直属单位、附属单位:
党委研究决定:
彭劲同志任艺术与设计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赵峻同志任音乐学院院长助理兼综合办公室主任(正科级)。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16年6月16日计算,试用期为一年。
特此通知。
中共湖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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