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科党发〔2016〕45号
各党总支、党群各部门,各学院、行政处(室)、科研单位、直属单位、附属单位:
党委研究决定:
刘晓华同志兼任外事办主任(正处职级),免去其外国语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徐蕾同志任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兼新闻信息中心主任,免去其人文与传媒学院副院长职务;
吕仲茂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党务工作),免去其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职务;
佘同辉同志任五官医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免去其基础医学院副院长职务;
黄翠萍同志任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免去其临床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副院长职务;
李建兵同志任发展规划处副处长,免去其五官医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胡仁火同志任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副主任,免去其核技术与化学生物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林立同志任保卫处副处长,免去其党委宣传部新闻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王樵同志任保卫处副处长,免去其后勤处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祝凯同志任后勤处副处长,免去其保卫处副处长职务;
刘世雄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免去其外事办副主任职务;
以上10位同志为副处职级。
彭莲好同志任党委组织部组织科科长(正科职级),免去其图书馆流通部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湖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