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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科技学院公开选聘李邕书法研究中心主任公告
作者:梅丽红     审稿:谢兰东     日期: 2026-03-16      信息来源: 党委组织人事部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进一步加强学校省级科研平台建设,提升艺术学科发展水平,擦亮“李邕书法”地方文化名片,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李邕书法研究中心主任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及平台简介

湖北科技学院是一所具有89年办学历史的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形成了以医学为传统优势,理学、工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学科体系,拥有硕士研究生教育和本科教育两个办学层次。学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全国百所产教融合示范高校、全国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湖北省转型发展试点高校。

李邕书法研究中心系省级科研平台,依托人文艺术学科优势,聚焦唐代书法巨匠李邕(咸宁历史文化名人)的艺术研究与传承。中心致力于构建李邕书法学术体系,打造鄂南文化研究新高地,培养复合型书法人才,服务地方文化繁荣发展。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湖北科技学院公开选聘李邕书法研究中心主任岗位表》(附件1)。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1231日。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将《湖北科技学院公开选聘李邕书法研究中心主任报名表》(附件2(以姓名方式命名)和资格审查材料一同发送至邮箱:hbkjxy8338007@sohu.com。联系人:梅老师,联系方式:0715-8260025。未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要求。

(二)资格审查

1.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1日起算,如岗位年龄要求在50周岁及以下,即为19751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6731日。报名所需各类学历学位证书、证件资料须于2026731日前取得。对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本人有效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以及受聘在该职称岗位的证明材料;各类荣誉证书等。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本次选聘工作由湖北科技学院组织,免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答辩相结合的形式,主要考察岗位认知与适配度、科研能力与业绩、平台管理能力等维度。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10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相同,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面试成绩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合格线为8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与考察

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二)考察工作由用人部门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六、公示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湖北科技学院办理聘用手续。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一)通知新聘人员报到,颁发聘文,约定聘用期限,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北科技学院党委组织人事部网站(http://rsc.hbust.edu.cn/)为本次选聘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0715-8260532(党委组织人事部人才人事科)

0715-8260535(科学技术发展院人文社会科学处)


湖北科技学院党委组织人事部

2026316



附件1:湖北科技学院公开选聘李邕书法研究中心主任岗位表

附件2:湖北科技学院公开选聘李邕书法研究中心主任报名表




部门地址:湖北科技学院揽胜楼FB301   联系电话:8151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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