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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走访慰问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1-04 点击数:

 


湖科组通〔2021〕2号 


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党的温暖送到困难党员、群众的心坎上,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感召力,现就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工作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和条件

慰问对象为生活困难的教工党员和学生党员,重点是党员患有重大疾病或遭受重特大意外事故等,造成生活困难的。

二、慰问程序和时间

1.个人申报。困难党员个人向所在党支部提交申报材料(本人签字)。各党支部在认真了解和确认本支部困难党员情况的基础上,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

2.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核。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应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全面客观地掌握本单位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的生活状况,通过集体讨论决定慰问事宜。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在认定的困难党员申报材料和《2021年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对象统计表》(附件)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

3.审批。党委组织部审核无误后报请校党委批准,确定困难党员名单和补助金额。

4.慰问金发放。党委组织部通过转账方式将慰问金下拨到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上门走访慰问的将协同相关二级党组织一并进行。2021年春节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将慰问金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并将慰问对象签字后的领取单据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困难党员类别及认定标准

(一)工困难党员

第一类:特别困难党员本人患有重大疾病或身体严重伤残丧失劳动能力,家庭当年遭受自然灾害或遭遇重大事故,且家庭收入低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

第二类:比较困难党员本人患有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事故仍在康复期间需接受长期治疗,花费较大,且家庭收入低导致生活困难的。

第三类:一般困难党员本人因重大疾病住院花费较大,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身患重大疾病需长期治疗,且家庭收入低导致生活负担重的。

(二)学生困难党员本人患有重大疾病或遭受重特大意外事故,花费较大,且家庭无经济来源或经济情况差,属于建档立卡的贫困生。

四、工作要求

1.积极开展慰问工作。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应切实了解困难党员情况,认真听取困难党员意见,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加强思想引导和感情交流,把关怀和帮扶落实到位,达到“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的效果。

2.严格审核把关。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负责,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困难情况真实可靠,让真正需要帮助的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3.按时报送材料。以基层党委、党总支为单位,1月8日前将《2021年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对象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hbustzzb@163.com;汇总表纸质版及困难党员个人申请材料报送党委组织部5025

联系人:王乔;联系电话:15872846675

附件:

1. 困难党员个人申报材料;

2.  2021年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对象统计表1.xls

 

 

党委组织部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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