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科组通〔2021〕2号
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党的温暖送到困难党员、群众的心坎上,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感召力,现就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工作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和条件
慰问对象为生活困难的教工党员和学生党员,重点是党员患有重大疾病或遭受重特大意外事故等,造成生活困难的。
二、慰问程序和时间
1.个人申报。困难党员个人向所在党支部提交申报材料(本人签字)。各党支部在认真了解和确认本支部困难党员情况的基础上,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
2.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核。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应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全面客观地掌握本单位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的生活状况,通过集体讨论决定慰问事宜。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在认定的困难党员申报材料和《2021年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对象统计表》(附件)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
3.审批。党委组织部审核无误后报请校党委批准,确定困难党员名单和补助金额。
4.慰问金发放。党委组织部通过转账等方式将慰问金下拨到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上门走访慰问的将协同相关二级党组织一并进行。2021年春节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将慰问金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并将慰问对象签字后的领取单据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困难党员类别及认定标准
(一)教工困难党员。
第一类:特别困难党员。本人患有重大疾病或身体严重伤残丧失劳动能力,家庭当年遭受自然灾害或遭遇重大事故,且家庭收入低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
第二类:比较困难党员。本人患有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事故仍在康复期间需接受长期治疗,花费较大,且家庭收入低导致生活困难的。
第三类:一般困难党员。本人因重大疾病住院花费较大,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身患重大疾病需长期治疗,且家庭收入低导致生活负担重的。
(二)学生困难党员。本人患有重大疾病或遭受重特大意外事故,花费较大,且家庭无经济来源或经济情况差,属于建档立卡的贫困生。
四、工作要求
1.积极开展慰问工作。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应切实了解困难党员情况,认真听取困难党员意见,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加强思想引导和感情交流,把关怀和帮扶落实到位,达到“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的效果。
2.严格审核把关。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负责,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困难情况真实可靠,让真正需要帮助的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3.按时报送材料。以基层党委、党总支为单位,1月8日前将《2021年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对象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hbustzzb@163.com;汇总表纸质版及困难党员个人申请材料报送党委组织部5025室。
(联系人:王乔;联系电话:15872846675)
附件:
1. 困难党员个人申报材料;
2. 2021年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对象统计表1.xls
党委组织部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