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党委统一安排和上级有关工作要求,为推进学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持续深入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现就2022年第一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活动时间。原则安排在元月底前完成,具体日期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结合实际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
二、活动主题
展现新作为 实干开新局 喜迎党的二十大
三、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前的党员学习研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教育的重要工作要求等,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等中央全会文件和辅导材料,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决定》等省委全会文件,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深刻把握和领会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意义、历史经验,深化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深刻领悟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鲜明特征和政治优势,深刻认识党同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的血肉联系,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增强锚定既定奋斗目标、意气风发走向未来的勇气和力量。
2.认真组织开展好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根据《关于召开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精神(附件1),严格程序规范,组织好集中学习,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聚焦主题查找突出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环节,确保开出实效。
3.党的二十大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工作。各基层党委指导党支部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党员开展推荐提名我省出席党的二十大代表候选人。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和体弱多病、行动不便党员等群体的组织工作,采取电话、信函联系和上门看望等方式,通报有关情况,寄送学习资料,听取意见建议,开展推荐提名。(时间安排在2022年元月9日前完成)
4.做好2022年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的核定工作。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对2022年度党员党费进行核算。在职教职工党员以2022年1月份工资为基数;离退休党员按当月基本退休费(不包括津补贴)确定计算基数。采取党员自行申报党费数额,党支部(党总支)统一核算,分党委备案,党委组织部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元月上报党费收缴票据凭证复印件时一并上报《**支部党费收缴明细一览表》(附件1),另按照《党员党费减免审批表》申报需减免党费的党员情况(附件2)。
5.持续强化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工作。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督促所属党支部党员积极做好春节前后下沉社区(小区)各项工作。并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非必要不外出等各项要求。
四、活动及创新要求
1.统筹安排好专题主题党日相关工作。“推荐提名二十大代表”专题支部主题党日的参加对象为全校所有基层党支部、党支部全体党员。支部党员必须全员参加学习讨论,各支部传达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并认真听取意见,做好详细记录,确保宣传动员和推荐提名工作所有基层党支部全部覆盖,所有党员全部参加。
2.利用好网络交流、学习平台。假期期间,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以线上为主。各党支部要利用本支部固定的QQ群、微信、钉钉等网络交流平台,确保党员假期期间理论学习不放松。
3.各二级党组织要注重发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的重要载体作用,推进“支部主题党日”与“三会一课”深度融合,精心组织,研究布置,落实好党支部各项制度。学习利用时要注重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总结提炼。
4.各党支部应按规定做好按月交纳党费、重温入党誓词(支委领誓)、集体研学《党章》等各环节工作。主题党日活动达到规定人数方可开展,参会人员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应在《党员手册》《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记录。
5.广大党员要做好《党员志愿者服务手册》纪实工作。扎实做好“我是党员,我在行动”的党员志愿活动。
6.各二级党组织请于2022年2月28日前向党委组织部邮箱(hbustzzb@163.com)报送《2022年第一期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总结》或活动典型案例。(联系电话:0715-8338087)
党委组织部
2022年元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