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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一期支部主题党日工作提示

作者: 时间:2022-01-10 点击数:


按照学校党委统一安排和上级有关工作要求,为推进学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持续深入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现就2022年第一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动时间原则安排在元月底前完成具体日期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结合实际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

二、活动主题

展现新作为 实干开新局 喜迎党的二十大

三、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前的党员学习研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教育的重要工作要求等,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等中央全会文件和辅导材料,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决定》等省委全会文件,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深刻把握和领会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意义、历史经验,深化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深刻领悟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鲜明特征和政治优势,深刻认识党同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的血肉联系,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增强锚定既定奋斗目标、意气风发走向未来的勇气和力量。

2.认真组织开展好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根据《关于召开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精神(附件1),严格程序规范,组织好集中学习,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聚焦主题查找突出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环节,确保开出实效。

3.党的二十大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工作各基层党委指导党支部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党员开展推荐提名我省出席党的二十大代表候选人。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和体弱多病、行动不便党员等群体的组织工作,采取电话、信函联系和上门看望等方式,通报有关情况,寄送学习资料,听取意见建议,开展推荐提名。(时间安排在2022年元月9日前完成)

4.做好2022年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的核定工作。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对2022年度党员党费进行核算。在职教职工党员以2022年1月份工资为基数离退休党员按当月基本退休费(不包括津补贴)确定计算基数。采取党员自行申报党费数额,党支部(党总支)统一核算,分党委备案,党委组织部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元月上报党费收缴票据凭证复印件时一并上报《**支部党费收缴明细一览表》(附件1),另按照《党员党费减免审批表》申报需减免党费的党员情况(附件2)。

5.持续强化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工作。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督促所属党支部党员积极做好春节前后下沉社区(小区)各项工作。并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非必要不外出等各项要求。

四、活动及创新要求

1.统筹安排好专题主题党日相关工作。“推荐提名二十大代表”专题支部主题党日的参加对象为全校所有基层党支部、党支部全体党员。支部党员必须全员参加学习讨论,各支部传达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并认真听取意见,做好详细记录,确保宣传动员和推荐提名工作所有基层党支部全部覆盖,所有党员全部参加。

2.利用好网络交流、学习平台。假期期间,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以线上为主。各党支部要利用本支部固定的QQ群、微信、钉钉等网络交流平台,确保党员假期期间理论学习不放松。

3.各二级党组织要注重发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的重要载体作用,推进“支部主题党日”与“三会一课”深度融合,精心组织,研究布置,落实好党支部各项制度。学习利用时要注重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总结提炼。

4.各党支部应按规定做好按月交纳党费、重温入党誓词(支委领誓)、集体研《党章》等各环节工作。主题党日活动达到规定人数方可开展,参会人员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应在《党员手册》《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记录。

5.广大党员要做好《党员志愿者服务手册》纪实工作。扎实做好“我是党员,我在行动”的党员志愿活动。

6.各二级党组织请于2022228日前向党委组织部邮箱(hbustzzb@163.com)报送《2022第一期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总结》或活动典型案例。(联系电话:0715-8338087




党委组织部

20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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