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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6-01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

为做好202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今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转接;党员组织关系转往省外的,需要网络转接和纸质介绍信同时进行转接。具体详见附件1)

二、转接流程

(一)省内转组织关系流程

第一步:党员本人。向接收单位党组织人事部门询问是否同意接收,确认介绍信抬头和转入单位名称等信息后,填写《基层党委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见附件2),提交所在党支部。

第二步:党支部。核实确认无误后,将支部转出信息汇总后上报二级党组织审核。

第三步:二级党组织。登录全国党员信息系统,审核转出党员信息,发起线上转接操作,通知党委组织部审核转出。

第四步:党委组织部。发起校级审核转出后,及时通知二级党组织。

第五步:二级党组织。二级党组织及时通知党支部转出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第六步:党支部。党支部告知转出党员转出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保持沟通畅通,在转出时限内及时落地接收单位党组织。

第七步:党员本人。在组织关系转接有效期内,及时办理手续,及时向原党支部反馈。

第八步:党支部。在全国党员信息系统中打印,成功转出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留存备案。

(二)省外转组织关系流程

第一步:党员本人。向接收单位党组织人事部门询问是否同意接收,确认介绍信抬头和转入单位名称等信息后,填写《基层党委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提交所在党支部。

第二步:党支部。核实确认无误后,将支部转出信息汇总后上报二级党组织审核。

第三步:二级党组织。登录全国党员信息系统,审核转出党员信息,发起线上转接操作,通知党委组织部审核转出。

第四步:党委组织部。发起校级审核转出后,及时通知二级党组织。

第五步:二级党组织。登录全国党员信息系统,导出介绍信到党委组织部盖章,留存介绍信第一联,通知党支部领取介绍信第二、三联。

第六步:党支部。领取介绍信第二、三联后,封存信封加盖二级党组织印章交于党员本人或快递寄送接受单位党组织。

第七步:党员本人。在有效期内及时与接收单位党组织沟通,成功转接组织关系后将介绍信第三联填写完毕后盖接收单位党组织印章寄送回原学院党支部

第八步:党支部。将介绍信第三联回执信息报党委组织部,纸质版留存备案备查。

第九步:党委组织部。根据回执信息在全国党员信息系统中销号管理。

(三)暂缓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第一步:党员本人。未落实工作和学习单位的毕业生党员,若无法找到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可填写《暂缓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申请表》纸质档(见附件4),申请组织关系暂缓转接,暂缓期不超过2年。

第二步:党支部。支部收齐党员签字后的《暂缓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申请表》纸质档,出具审查意见。支部将汇总的《暂缓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申请表》及审查意见纸质档加盖组织公章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三步:二级党组织。将备案通过的党员进行集中教育,离校后保持联系,适时要求党员汇报个人思想动态直至党员转出组织关系。

(四)保留组织关系、停止党籍流程

第一步:党员本人。出国(境)学习或工作的党员,若无法找到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可填写《保留组织关系、停止党籍审批表》纸质档(见附件5),并提交境外邀请信、入学通知、护照、签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报所在党支部初审。保留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期间符合转出条件的应及时转出。

第二步:党支部。支部收齐党员签字后的《保留组织关系、停止党籍审批表》纸质档,出具审查意见。支部将汇总的《保留组织关系、停止党籍审批表》及审查意见纸质档加盖组织公章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三步:二级党组织。将备案通过的党员进行集中教育,党员回国后,必须及时提出恢复组织生活书面申请,将《恢复组织生活审批表》纸质档见附件6提交给党委组织部报校党委。

(五)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流程

补办原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出6个月内(以介绍信上开出日期为准),出现过期、改派、遗失等情况时,可对介绍信进行补办。若介绍信开出超过6个月,不予补办。

第一步:党员本人。补办介绍信时需交回原介绍信,在介绍信有效期内进行补办可由原所在院系直接补办。若介绍信已过期,则需由本人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申请表》

第二步:党支部/二级党组织。原所在院系党组织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后,与原介绍信一起交至党委组织部进行审批。

第三步:党委组织部。补办介绍信相关材料齐全,经审批通过,党委组织部即可在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补办打印介绍信。申请表、原介绍信、补办介绍信存根等相关材料留存组织部备查。

第四步:党支部/二级党组织。将补办好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发给党员本人,并要求党员本人在有效期内交至接收单位党组织。

第五步:党员本人。党员本人督促接收党组织邮寄或传真回执联(第三联)。

第六步:党支部/二级党组织。收到回执后,及时报党委组织在系统中确认转出。

三、注意事项

1.党员确认组织关系介绍信或线上转接系统的所有信息准确无误,签署《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注意事项签领单》(见附件3)

2.党员组织关系转往湖北省内的,咨询接收单位转往支部名称(必须是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内可相互直接转接组织关系的党支部全称),具体到中共**支部委员会。

3.党员组织关系转往湖北省外的,咨询接收单位介绍信抬头和转往地具体党支部,(抬头必须是区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省高校工委、具有预备党员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转往目的党支部必须具体到党支部全称)。

4.请各基层党委依据收集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去向信息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发起转接,内不再开具纸质介绍信;转省外的,由院所党委发起转接并由所在基层党委开出纸质介绍信。开往省外的纸质介绍信抬头写中共湖北科技学院委员会

5.党员领取到介绍信后,务必在有效期内将介绍信携带交至接收单位党组织,并提醒接收单位党组织将介绍信回执及时邮寄回学院。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改派组织关系的,必须在三个月内申请改派。党员本人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写出书面申请,并经原基层党委签署意见后持原组织关系介绍信到组织部办理。但是,从学校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被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接收后,则只能联系接收单位党组织重新转移组织关系,不能再由学校改派。

6.省外组织关系介绍信编号规则:年份(4位)+学院党委编码(2位)+人员编码(3位),如为医学部党委毕业生党员张某开具第一份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编号应为202101001。见附件7

7.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贰零贰贰年陆月。

8.转接时间从5月下旬开始至12月上旬结束



党委组织部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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