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科技学院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换届方案》(湖科党发〔2022〕3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启动部分中层副职空缺岗位选任报名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岗位及职数(45人)
(一)副处级竞争性选拔岗位(18人)
1.校长办公室副主任兼外事办公室副主任1人
2.教务处副处长兼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主任1人
3.教务处副处长2人
4.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兼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副主任1人
5.财务处副处长1人
6.基建管理处副处长1人
7.后勤管理处副处长1人
8.校团委副书记1人
9.医学部党工委、医学部综合办公室主任1人
10.医学部党工委、医学部人才培养办公室主任1人
11.医学部党工委、医学部科研与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1人
12.医学部党工委、医学部医教协同办公室主任1人
13.湖科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1人
14.临床医学院党委副书记1人
15.药学院党委副书记1人
16.音乐学院党委副书记1人
17.师范学院、教育学院党委副书记1人
(二)定向选拔岗位(27人,含副处级26人和副科级1人)
1.医学部医药研究院副院长1人(医学类或药学类学科背景)
2.附属第二医院(咸宁市精神卫生中心、第二临床学院)副院长2人(医学类学科背景或有丰富行政管理经验,具备综合协调能力)
3.基础医学院副院长1人(长期从事基础医学教学、科研工作)
4.临床医学院副院长2人(临床医学及相关学科背景)
5.药学院副院长2人(药学类或化学类学科背景)
6.口腔与眼视光医学院副院长2人(医学类学科背景)
7.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副院长1人(医学或护理学或公共事业管理学科背景)
8.生物医学工程与医学影像学院副院长2人(医学仪器或生物医学工程或医学信息工程或医学影像相关学科背景)
9.核技术与化学生物学院副院长1人(化学或生物园林学科背景)
10.数学与统计学院副院长1人(经济学或统计学学科背景)
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副院长2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人工智能或网络物联网学科背景)
12.资源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1人(地理或土地资源管理或工程管理或测绘工程学科背景)
13.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1人(经济学或管理学学科背景)
14.外国语学院副院长1人(英语相关学科背景)
15.人文与传媒学院副院长1人(历史学或新闻传播学学科背景)
16.师范学院、教育学院副院长1人(教育学学科背景)
17.体育学院副院长2人(体育学或体育教育学科背景)
18.创新创业学院副院长1人(指导大学生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奖项或指导过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实践项目或有自主创业经历;或有科技副总、双百工程、挂职锻炼等经历;或具有其它产业或行业服务经验)
19.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1人(英语相关专业背景;具备处理国际事务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20.附属泉都学校(咸宁市泉都学校)副校长(副科级)1人(教育学或中小学基础学科相关专业背景或有基础教育工作经历)
二、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必须具备《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组织领导能力强,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工作实绩突出。
3.专业素养好,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胜任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4.创新意识强,勤于学习,勇于探索,敢于攻坚克难,有开拓进取、追求卓越的韧劲,能够切实推进技术、管理、制度等重要创新。
5.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公益事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求真务实、勤勉敬业、担当作为,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团结协作,群众威信高。
6.正确行使职权,坚持原则,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不同行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基本条件应当适应本行业特点和要求。其中,高等学校和中小学领导人员应当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自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任职资格
1.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单位工作经历。
2.管理岗位人员提任中层副职的,应当在下一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直接提任中层副职的,应当受聘担任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单位管理工作经历。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一般应能任满一个任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资格要求。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部分管理岗位对任职资格有特殊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的资格条件。受到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干部的任职,按照中央、省委有关文件执行。
(三)年龄、党龄、工龄和任职年限计算
干部年龄、党龄、工龄和任职年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2年11月30日。出生日期、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学历学位、个人经历等以组织审核认定为准。
三、个人报名
1.符合条件人员填写中层副职空缺岗位报名表(附件1),每人最多可申报3个岗位。个人意向仅供学校党委决策时参考。报名人员还需签订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的《承诺书》(附件2)。
2.报名第1意向为竞争性选拔岗位的人员请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准备5分钟左右的述职展示内容(自我介绍、过去工作业绩、针对第1意向岗位的工作设想及展望)。
3.报名人员由本人将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的报名表和承诺书纸质版于2022年12月11日(星期日)下午17:00点前交至行政楼五楼党委组织人事部干部科5023室,联系电话:0715-8342007、0715-8338087;18071250277、15872846675。电子版报名表请发送至电子邮箱:503374359@qq.com.
附件:1.中层副职空缺岗位报名表
2.承诺书
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