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同意湖北科技学院2017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批复》(鄂人社事函[2017]50号)要求,经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程序,按照应聘者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及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名,确定了田 丽等3名拟录人员,现公示如下:
新闻传播岗位1人: 田 丽
综合文秘岗位2人: 夏振宇、程晨
公示时间七天(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校纪委监察处、人事处反映。纪委监察处电话:0715-8338002;人事处电话:0715-8338007。
公示结束后,我校将统一组织心理测试和体检。心理测试或体检不合格或有弃权者,将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湖北科技学院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