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校内各单位:
根据咸宁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记功奖励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拟对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褒奖。请校内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申报,并于2019年7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发送2416664608@qq.com邮箱)上报行政楼5023,申报具体要求请见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记功奖励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关于做好记功奖励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9年度申报记功奖励事项的通知.doc
党委组织部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