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湖北名师工作室”校内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0日 10:01        点击:[]

关于开展2019年度“湖北名师工作室”

校内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科研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办函〔2019〕7号)精神,现组织开展校内推荐选拔工作:

一、申报对象

校内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需同时满足《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办函〔2019〕7号)及《“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条件(鄂教师〔2015〕5号)的条件要求。

三、推荐名额

省教育厅分配给学校1个名额,请各单位视情况推荐。

四、校内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申报。

2、院部评议推荐。教学院、科研机构需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申报的人员超出1名时,需成立评议小组组织评议,择优推荐,每个院部最多推荐1人。

3、校内推荐选拔。人事处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报请学校研究同意后向省教育厅推荐1人参加评选。

五、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将符合条件人选于2019年11月25日(周一)下班前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办函〔2019〕7号)文件要求将材料报送至人事处。

联系人:王汉辉  联系电话:13177400077

 电子邮箱:1121466756@qq.com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办函〔2019〕7号)

2. 《“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条件(鄂教师〔2015〕5号)

 

 

                                               人事处

                                             2019年11月20日

 

上一条:2019年度“湖北名师工作室”拟推荐人选公示

下一条:关于2019年度有关人才计划推荐人选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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