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才人事 > 正文

湖北科技学院2023年关于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人员的公示(七)

作者: 时间:2023-11-03 点击数:

 


湖北科技学院2023年关于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人员的公示

根据《中共湖北科技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湖科党发〔2017〕35号)和《湖北科技学院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湖科人〔2017〕21号)文件精神,业务考核、面试、体检及心理测试等环节,2023年学校安置高层次人才配偶2名,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序号

博士姓名

配偶姓名

配偶学历

配偶安置单位

备注

1

余维

聂小英

硕士

师范学院、教育学院


2

李泽平

梅丽红

硕士

党委组织人事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校


 

 

 

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2023113日至2023111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校纪委监察处、人事处反映。纪委监察处电话:0715-8338002;人事处电话:0715-8338007。

 

 

 

湖北科技学院党委组织人事部

        2023113


 

 

版权所有:湖北科技学院党委组织人事部 ©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   联系电话:0715-8342007   部长邮箱:hbustz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