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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程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湖科党发〔2016〕14号

作者: 时间:2016-03-29 点击数:

湖科党发〔201614

各党总支、党群各部门,各学院、行政处(室)、科研单位、直属单位、附属单位:

  党委研究决定:

程明同志任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党总支书记,免去其保卫处处长职务;

高远同志任后勤党总支书记,免去其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王森林同志任音乐学院党总支书记,免去其外国语学院(国际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陶炎武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免去其人文与传媒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吴世新同志任保卫处处长,免去其后勤党总支书记职务;

程正则同志任电子信息与工程学院院长,免去其电子信息与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定光平同志任人文与传媒学院院长,兼鄂南文化研究中心主任;

陈国和同志任学报编辑部主任,免去其人文与传媒学院院长职务;

刘之杨同志任教育学院党总支常务副书记(正处级),免去其马克思主义学院常务副书记职务;

徐家柏同志任护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正处级),免去其音乐学院党总支书记、常务副院长职务。

 

李应续同志任基础医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免去其核技术与化学生物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周浩同志任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免去其网络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徐斌任网络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教务处副处长职务;

佘同辉同志任基础医学院副院长,免去其基础医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张规富同志任核技术与化学生物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免去其资产经营公司党总支书记职务。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16329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中共湖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6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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