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科人〔2017〕6号
关于聘任邢丽华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各部门:
党委研究决定,校长聘任:
邢丽华同志为保卫处副处长;
彭劲同志为艺术与设计学院副院长;
曾鲜炎同志为后勤处副处长;
杨迎春同志为学校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周平珍同志为学校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正科级);
程珍华同志为研究生处研究生办公室主任;
胡开胜同志为基建管理处工程管理科副科长(正科级);
许峰同志为保卫处综合科科长;
胡红先同志为后勤处商贸采购中心主任;
何正华同志为后勤处饮食服务中心主任;
吕泉波同志为基础医学院综合办公室主任;
刘秋芬同志为临床医学院综合办公室主任;
王平慧同志为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黄红同志为药学院综合办公室主任;
乐建兵同志为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洪梅同志为经济管理学院综合办公室主任。
湖北科技学院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