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8-05-17 点击数:
各党总支、党群各部门,各教学院、行政处(室)、科研单位、直属单位、附属单位:
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
徐珍同志、刘俊辉同志兼任校团委副书记。
请按共青团相关章程办理。
中共湖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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