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5-09-30 点击数:
湖科党发〔2015〕23号
党群各部门、各党总支,各行政部门、教学院部、科研单位、直属单位、附属单位:
党委研究决定:
李岱同志兼任科研处处长。
刘侣萍同志任学校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湖北科技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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