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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首批湖北科技学院“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名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9-16 点击数:

湖科组通〔2019〕21号

 

 

 

 

各分党委、党总支:

根据《湖北科技学院关于开展“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湖科组通〔2019〕8号)相关要求,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学校遴选产生了10个首批湖北科技学院“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以下简称“双带头人”工作室),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附属二医院(临床医学院)大外科教研室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基础医学院形态学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人文与传媒学院新媒体与广编教工支部书记工作室

护理学院教工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核技术与化学生物学院学院非动力核技术研发中心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艺术与设计学院设计教工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数学与统计学院数学教工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工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电信教工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药学院药理药剂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周期为2年,自2019年7月起至2021年6月。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如下:

  1. 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室所在分党委、党总支要主动谋划、科学指导,为“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活动场地、人力物力等支持;入选的“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工作室要按照“高质量建设、高标准考核、高效应辐射”的创建模式,坚持“服务发展、攻坚克难、创先争优、示范引领”的创建要求,结合自身特色,进一步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开展创建工作。

  2. 强化培育成效学校从党建专项经费划拨给予创建党支部工作室每年5000元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课题研究、学习培训、资料印刷、办公用品等,激励和促进各工作室出实招、创特色。建设周期内要至少形成1-2项代表性成果。建设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教师党支部工作法、典型案例;(2)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3)“双带头人”工作室宣传平台、网络阵地;(4)相关工作论文、专著等。同时,通过校内外开展理论宣讲、经验交流、案例展示、实践服务等方式推广建设经验,扩大成果覆盖面,发挥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示范带动效应,真正成为全校基层党组织学习的典范。

  3. 严格考核考评学校实行动态管理考核机制,依据创建目标及主要举措,通过查阅资料、调查访谈、成果检验等考核方式,对工作室进行每年一次的过程性评价和工作周期结束时的终结性评价。

     

     

     

     

    湖北科技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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