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科技学院教职工校内调动管理办法(试行)》(湖科人[2019]15号)文件精神,经校长办公会决定,同意陈春同志转入辅导员岗,现予以公示:
姓名 |
性别 |
所在部门 |
来校时间 |
学历 |
政治面貌 |
陈春 |
女 |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
2020.07 |
硕士研究生 |
中共党员 |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组织人事部反映。纪委监察处电话0715-8338002,党委组织人事部电话0715-8428007。
组织人事部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