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咸宁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市高层次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22日 15:47        点击:[]

关于开展2020年度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

市高层次人才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咸宁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市高层次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校内开展2020年度享受咸宁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市高层次人才选拔推荐工作,选拔范围、对象、条件、程序及材料请严格按照《通知》文件要求执行。按照咸宁市人社局分配给学校的指标,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市高层次人才各单位每个类别限推荐2人(其中抗疫一线人才1人,在申报时请注明)参与校内选拔,请相关单位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20年6月10日下班前报送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汉辉 联系电话:13177400077

选拔推荐材料电子版请发至:1121466756@qq.com

 

附件: 咸宁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市高层次人才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0年5月22日

附件

 

关于做好2020年度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

人员和市高层次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人才强市建设,充分发挥专家选拔制度对人才的激励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今年继续开展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市高层次人才人选的推荐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范围、对象和条件按《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咸政规〔20188号)中《市人民政府关于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管理实施办法》文件规定掌握。

2.市高层次人才人选的选拔范围、对象和条件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咸宁市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办发〔200526号)文件规定掌握。

3.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或技术技能工作的人员、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列为推荐选拔对象。已获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不再申报。

二、推荐选拔程序

1.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各类专家选拔范围、对象和条件,认真开展推荐选拔工作,提高专家选拔工作的透明度。要公开选拔条件和程序,并对候选人在本单位进行公示,经本单位党组或党委集体研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纪委监委审核,并附审核意见后逐级推荐上报。

2.推荐人选继续实行由基层单位推荐与自荐相结合。自荐人可将各类科技成果奖励证书、荣誉证书、学术论文、代表著作等资料复印件送市(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查(同时送主管部门),由各级人社部门会同主管部门协商推荐。

3.市政府津贴人选推荐要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管理实施办法》中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执行。在各单位推荐和自荐的基础上,县市区由人社部门、市直由各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召开考察座谈会征求所在单位群众代表、同行专家的意见。经评审筛选(县市区提出方案报当地政府审定),上报市人社局。

三、名额分配

1.今年选拔市贴专家15名,其中单项选拔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才(以下简称抗疫一线人才)5名。咸宁高新区申报名额5个(原则上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3个,抗疫一线人才2个),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院、市直科研院所等高层次人才集中的单位申报名额各不超过2(其中抗疫一线人才1),县市区各3个(原则上专业技术人才1个,高技能人才或农村实用人才1个,抗疫一线人才1个)。

2.今年选拔市高层次人才15名,其中单项选拔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才(以下简称抗疫一线人才)5名。咸宁高新区名额4(其中抗疫一线人才1),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院、市直科研院所等高层次人才集中的单位申报名额各不超过2(其中抗疫一线人才1),县市区名额各3(其中抗疫一线人才1)

四、材料报送及工作要求

1.材料要求:推荐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需填写《咸宁市政府特殊津贴审批表》、《咸宁市政府特殊津贴申请名册》;申报市高层次人才人选需填写《咸宁市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推荐人选登记表》、《咸宁市高层次人才申请名册》,(请登陆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专区栏http://rsj.xianning.gov.cn/wsfw/xzzq/下载),同时请按附件所列材料清单提供各种材料及其复印件。所有推荐选拔材料需装订成册(不超过30A4纸)且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报送时间:各地各单位要在71日前完成推荐选拔材料的报送工作,超名额报送、逾期报送均不受理。

3.工作要求:

1)选拔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和市高层次人才工作,是市委、市政府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推荐人选要重点选拔在科研、管理等专业技术岗位上表现突出的优秀创新型人才,并且向基层一线、企业倾斜。在推荐选拔过程中,既要注意从科研成果的数量和档次高低衡量,还要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人才培养、事业发展等多方面来综合评价人选的贡献。可适当对民营企业中企业家、专业技术人才,企事业单位中女性专业技术人才倾斜。在选拔享受市政府津贴人选中,如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可纳入选拔范围,要突出在生产一线所做的贡献,技术精湛,或有某种绝技绝招,有一定影响的能工巧匠,同行公认;同时近年获得国家、省、市各项技能比赛奖励表彰。要根据市有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荐人选。

2)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选拔人选质量。选拔各类专家人才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重要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范围、条件、程序,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推荐选拔人选质量。

 

联系单位:咸宁市人才创新创业超市(咸宁市金桂路167号青年企业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0715-8128158

联系人:许亚飞 手机号码:13971822961

联系人:刘 手机号码:17771527395

电子邮箱:xn_market@163.com

 

附件:1.市政府特殊津贴申报材料清单

2.市高层次人才申报材料清单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520


 

2-1

 

市政府特殊津贴申报材料清单

 

1.咸宁市政府特殊津贴审批表

2.咸宁市政府特殊津贴申请名册

3.县(市、区)政府或者市直主管部门推荐报告

4.单位推荐报告以及推荐人选典型事迹材料

5.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一般要求副高以上)、获奖或者专利证书复印件

6.代表论著或论文前三页复印件

7.有关团体或专家(至少2名)推荐信件(签名必须手写)

8.领导职务推荐人选纪委监委出具的廉政鉴定意见

9.企业法人近三年来企业、个人纳税情况证明和企业缴纳社保证明以及所在企业的环保和安全生产现状证明

10.本单位公示结果(附公示文本扫描件)以及本单位(市直单位党组或党委)集体研究情况说明(附集体研究记录复印件)

11.人社部门或者主管部门组织的被推荐人选考察报告(附考察记录复印件、参加考察人员名单)

12.申报人《诚信承诺书》(签名必须手写)

1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2-2

 

市高层次人才申报材料清单

 

1.咸宁市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推荐人选登记表

2.咸宁市新世纪高层次人才申请名册

3.县(市、区)政府或者市直主管部门推荐报告

4.单位推荐报告

5.推荐人选典型事迹材料

6.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一般要求副高以上)、获奖或者专利证书复印件

7.代表论著或论文前三页复印件

8.有关团体或专家(至少2名)推荐信件(签名必须手写)

9.领导职务推荐人选纪委监委出具的廉政鉴定意见

10.本单位公示结果(附公示文本扫描件)

11.本单位党组或党委集体研究情况说明(附集体研究记录复印件)

12.申报人《诚信承诺书》(签名必须手写)

1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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