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激励“优者从教”,保障“教者从优”,引导广大教师在教学一线建功立业,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开展第二届“楚天园丁奖”评选表彰活动。根据《省人社厅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二届“楚天园丁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奖[2016]27号)的文件精神,人事处拟定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和评审程序后,在校内广泛发布评选通知,经院部推荐,校教学委员会评议,党委常委会审定,拟推荐余琼华同志为湖北省第二届“楚天园丁奖”候选人。现予以公示,欢迎广大教职工监督,公示时间7天(从2016年7月21日至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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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事 处
2016.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