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二届“楚天园丁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6月23日 10:38        点击:[]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等学校、各省直中职学校:

为了激励“优者从教”,保障“教者从优”,引导广大教师在教学一线建功立业,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开展第二届“楚天园丁奖”评选表彰活动。为做好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0年的教师。

(二)表彰名额

共50名。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出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

(二)在教学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教学效果好,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赞誉;

(三)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三、评选程序和工作要求

(一)评选程序

1.逐级推荐。各地学校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和所分配的名额,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县级教育部门、人社(公务员管理)部门在汇总基层推荐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初步人选,报当地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市州教育部门和人社(公务员管理)部门,经市州政府审核同意后,报省“楚天园丁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各高校、省直中职学校的推荐人选直接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推荐的对象,要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综合治理、卫生计生等部门意见,并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和举报方式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资格审查及评审。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各校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初审意见。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资格审查的情况,召开评审会进行评审,提出拟表彰对象名单。

3.公示。将拟表彰对象在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网站上进行公示。

4.上报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表彰对象报省政府审批。

5.表彰奖励。省政府在教师节前夕召开表彰大会,对受表彰对象进行表彰奖励。

(二)有关要求

1.坚持群众路线。各地在推荐评选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发动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民主推荐,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由各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层层上报。

2.严格评选条件。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努力把全省教学一线先进个人推荐上来,真正起到树立典型、鼓励先进的目的。

3.面向基层一线。评选表彰工作要重点面向教育教学第一线,特别是基层学校长期从事教学工作的同志,并兼顾不同类型,各单位主要领导(负责人)不超过表彰总数的10%。推荐主要领导(负责人)的,需事先征求第二届“楚天园丁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

4.严肃评选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对象,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在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实行差额评选,各市州按照比分配指标多1人的原则、排序后向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推荐人选,其中,襄阳、荆州、十堰、宜昌、黄冈和恩施等六个市州推荐人选中,至少有1名农村教师。各高校、省直各中职、中小学校各限报1人。

6.按时报送材料。请各地按分配的推荐指标,于2016年7月29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至全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第二届“楚天园丁奖”申报表;

(2)第二届“楚天园丁奖”推荐人选汇总表;

(3)征求意见表;

上述表格材料要求一式5份,并报电子文本。

四、奖励方式

由省人民政府发布表彰决定,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此次评选表彰工作,成立第二届“楚天园丁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本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干部人事处。各地也要切实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组织实施。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彦格(省教育厅干部人事处)

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027)87328003,150600735@qq.com

通信地址和邮编:武汉市武昌洪山路8号(430071)

附件:1.第二届“楚天园丁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第二届“楚天园丁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3.名额分配表

4. 第二届“楚天园丁奖“申报表

5. 第二届“楚天园丁奖”推荐人选汇总表

6.征求意见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教育厅

2016年 6月23日

附件下载:    201677112721478.doc

  • 附件【201677112721478.doc】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推荐余琼华同志为湖北省第二届“楚天园丁奖”候选人的公示

下一条:公 示

关闭

版权所有: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 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

邮编:437100 电话:0715-8338007

手机版 后台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