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要求,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须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以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由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委员会委员组成测试专家进行考核,专家小组听课后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考察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评分,并根据评判结果填写《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评分表》。此次测试分为3组,分组见附表,请参加测试人员于三点前到测试地点,按分组名单顺序进行测试。
测试时间:2018年4月19日(星期四)15:00
测试地点:中心校区教2-404,405,409
请报名测试人员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未参加测试的不能申请高校教师资格。测试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1、测试名册(共3组)
2、评分标准
人 事 处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六日